【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唐韻】直兩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雉兩切【正韻】呈兩切,長上聲。十尺曰丈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,十尺爲丈,十丈爲引。
又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以令役於諸侯,屬役賦丈。【疏】屬聚下役,課賦尺丈。
又【哀元年】廣丈高倍。【註】壘厚一丈高二万。
又【禮·曲禮】若非飮食之客,則布席,席閒函丈。【註】函,容也。
又長老之稱。【易·師卦】師貞丈人吉。
又朋友尊稱。【長編】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。
又釋氏所居曰方丈。【杜甫詩】方丈渾連水。
又【杜甫詩】百丈誰家上瀨船。【註】百丈,牽船篾也。【說文】从又持十。俗加點,非。【正譌】丈借爲扶行之杖。老人持杖,故曰丈人。別作杖,通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未收录汉字“”,以上内容为“”的异体字“丈”字头。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唐韻】直兩切
--【韻會】雉兩切
--【正韻】呈兩切
【】字字形结构为左下包围, 可拆字为“丈 丶”。
【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子集上, 一部, 现代部首为一, 康熙笔画为3画, 简体笔画为4画。
【】字异体字:丈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