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集韻】歷古作。註詳止部十二畫。
【】字字形结构为上中下, 可拆字为“山 麻”。
【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寅集中, 山部, 现代部首为山, 康熙笔画为22画, 简体笔画为22画。
【】字异体字:歷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歷, 拼音为lì, 收录于康熙字典辰集下, 止部, 康熙笔画为16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【唐韻】郞擊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狼狄切,音靂。【說文】過也。一曰經歷。【書·梓材】殺人歷人。【註】歷人者,罪人所過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合散犯守,陵歷鬭食。【韋昭註】自下往觸之曰犯,居其宿曰守,經之爲歷,突掩爲陵,星相擊爲鬭。
贩, 拼音为fàn, 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中, 貝部, 康熙笔画为11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願切,音畈。【說文】買賤賣貴者。【周禮·地官·司市】夕市,夕時而市,販夫販婦爲主。【註】販夫販婦,朝資夕賣。【禮·曲禮】雖負販者,必有尊也。【史記·呂不韋傳】往來販賤賣貴。【集韻】或作。
棕, 拼音为zōng, 收录于康熙字典辰集中, 木部, 康熙笔画为12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集韻】同椶。
五, 拼音为wǔ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上, 二部, 康熙笔画为4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㐅【唐韻】【韻會】疑古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阮古切,音午。【增韻】中數也。【易·繫辭】天數五,地數五。【書·武成】列爵惟五。【詩·鄘風】良馬五之。
摄, 拼音为shè,niè, 收录于康熙字典卯集中, 手部, 康熙笔画为22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書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失涉切,音歙。【說文】引持也。【左傳·成十六年】請攝飮焉。【魯語】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,使長監於世,故能攝固,不解以久。【前漢·張耳餘傳】吏嘗以過笞餘,餘欲起,耳攝使受笞。
香, 拼音为xiāng, 收录于康熙字典戌集下, 香部, 康熙笔画为9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㿝【廣韻】許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虛良切,音鄕。【玉篇】芳也。【正韻】氣芬芳。【書·君】至治馨香,感于神明。【詩·周頌】有飶其香。【禮·月令】中央土,其臭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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