貼, 拼音为tiē, 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中, 貝部, 康熙笔画为12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廣韻】【正韻】他協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托協切,音帖。【說文】以物爲質也。
【帖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唐韻】他叶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託協切【正韻】他協切,音貼。【說文】帛書署也。【廣韻】券帖。
又【通俗文】題賦曰帖。
又唐制,帖試士曰試帖。舉人總括經文,以應帖試,曰帖括。【文獻通考】帖經,以其所習經,掩其兩端,中閒開惟一行,裁紙爲帖。凡帖三字,隨時增損,可否不一,或得四,或得五,或得六,爲通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楊綰疏言明經,但記帖括。
又【唐國史補】宰相判事有堂案,處分百司曰堂帖。
又【廣雅】帖,服也。
又【增韻】妥帖,定也。【王逸楚辭序】義多乖異,事不妥帖。【陸機·文賦】或妥帖而易施。
又【廣韻】牀前帷也。【釋名】牀前帷曰帖。言帖帖而垂也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帖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唐韻】他叶切
--【韻會】託協切
--【正韻】他協切,音貼。
【帖】字本义为古代字写在布帛上叫帖。
【帖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巾、占声。
【帖】字五行属火, 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巾 占”。
【帖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寅集中, 巾部, 现代部首为巾, 康熙笔画为8画, 简体笔画为8画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帖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