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筝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廣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甾莖切。【正韻】甾耕切,音爭。【說文】鼓絃竹身樂也。【通典】箏,秦聲也。【急就篇註】箏,瑟類,本十二絃,今則十三。【風俗通】箏,蒙恬所造。【集韻】秦俗薄惡,有父子爭瑟者,各入其半,當時名爲箏。【釋名】箏,施絃高急,箏箏然也。【傅元·箏賦序】上崇似天,下平似地,中空準六合,柱擬十二月,設之則四象在,鼓之則五音發。【史記·樂書】唐有軋箏。【註】以片竹潤其端,而軋之有聲。
又簷前鐵馬曰風箏。風動成音,自諧宮商。【元稹·連昌宮辭】鳥啄風箏碎珠玉。
又草名。【爾雅·釋草】傅,橫木。【註】一名結縷,俗謂之鼓箏草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未收录汉字“筝”,以上内容为“筝”的繁体字“箏”字头。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筝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廣韻】側莖切
--【韻會】甾莖切
--【正韻】甾耕切,音爭。
【筝】字本义为拨弦乐器。形似瑟。筝是拨弦乐器,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,故又称“秦筝”。
【筝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竹、争声。
【筝】字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竹 争”。
【筝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未集上, 竹部, 现代部首为竹, 康熙笔画为14画, 简体笔画为12画。
【筝】字异体字:箏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筝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