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唐韻】【集韻】弋笑切,音耀。【說文】視也。【元包經】晉覞于醜。傳曰:觀夫衆也。【類篇】或作。
又【集韻】昌召切,弨去聲。普視貌。
又【集韻】施隻切,音釋。昌石切,音尺。義同。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覞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集韻】弋笑切,音耀。
--【集韻】昌召切,弨去聲。
--【集韻】施隻切,音釋。
【覞】字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見 見”, 二叠字。
【覞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酉集上, 見部, 现代部首为見, 康熙笔画为14画, 简体笔画为14画。
【覞】字异体字: 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覞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, 拼音为yào, 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上, 見部, 康熙笔画为17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類篇】同覞。
耀, 拼音为yào, 收录于康熙字典未集中, 羽部, 康熙笔画为20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廣韻】弋照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弋笑切,音燿。光耀。矅,或作耀。【左傳·莊二十二年】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。
釋, 拼音为shì, 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下, 釆部, 康熙笔画为20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賞職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施隻切,音適。【說文】解也。从釆,釆取其分別物也。【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】春王正月,公在楚,釋不朝正于廟也。【註】釋,解也。【疏】解釋公所以不得親自朝正也。【吳語】乃使行人奚斯釋言於齊。【註】釋,解也。以言自解。
尺, 拼音为chǐ,chě, 收录于康熙字典寅集上, 尸部, 康熙笔画为4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昌石切,音赤。【說文】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【家語】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【蔡邕·獨斷】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【周禮·司市】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
, 拼音为yào, 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上, 見部, 康熙笔画为14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弋笑切,音耀。【說文】視也。【元包經】晉覞于醜。傳曰:觀夫衆也。【類篇】或作。
漠, 拼音为mò, 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上, 水部, 康熙笔画为15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慕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末各切,音莫。【說文】北方流沙也。與幕通。【文選·嘯賦】註沙土曰幕。幕漫之。【程大昌·北邊備對】幕者,漠也。言沙磧廣莫,望之漠漠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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