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, 拼音为zhù, 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上, 水部, 康熙笔画为9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之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朱戍切,音註。【說文】灌也。【增韻】水流射也。【詩·大雅】豐水東注。
【註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廣韻】之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朱戍切,音鑄。【玉篇】疏也,解也。【正韻】訓釋也。【毛詩·序疏】註者,著也。言爲之解說,使其義著明也。【儀禮·士冠禮疏】言註者,註義于經下,若水之注物,亦名爲著。【晉書·向秀傳】始秀欲註《莊子》,嵆康曰:此書詎復須註。【舊唐書·宗紀】上訓註《孝經》,頒于天下。
又【博雅】識也。【通俗文】記物曰註。【穀梁傳·昭十一年】一事註乎志,所以惡楚子也。【後漢·律歷志論】重黎記註。
又【類篇】拏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謰謱,拏也。南楚或謂之支註。
又【廣韻】中句切【集韻】株遇切,音駐。義同。
又【類篇】述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注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註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廣韻】之戍切
--【韻會】朱戍切,音鑄。
--【廣韻】中句切
--【集韻】株遇切,音駐。
【註】字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言 主”。
【註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酉集上, 言部, 现代部首为言, 康熙笔画为12画, 简体笔画为12画。
【註】字异体字:注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註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