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】康熙字典

~ 康熙字典

拼音zhòng,chóng

篇目酉集下
部首
字头
康熙笔画9画
部外笔画2画

【重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柱用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儲用切,音緟。【說文】厚也。【增韻】輕之對也。【易·繫辭】夫茅之爲物薄,而用可重也。【禮·王制】輕任幷,重任分。

又【廣韻】更爲也。【博雅】重,再也。

又難也。【戰國策】臣之所重處重留也。【註】重,猶難也。【前漢·淮南王傳】文帝重自切責之。【註】如淳曰:重,難也。

又貴也。【戰國策】張儀之殘樗里疾也,重而使之。【註】重,猶貴也。

又尊也。【禮·祭統】所以明周公之德,而又以重其國也。【註】重,猶尊也。

又尚也。【禮·緇衣】臣儀行不重辭。【註】重,猶尚也。【疏】爲臣之法,不尚虛華之辭。

又數也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武不可重,用不恢于夏家。【註】重,猶數也。

又甚也。【禮·檀弓】子之哭也,壹似重有憂者。【戰國策】今富摰能而公重不相善也。【註】重猶甚也。

又【淮南子·汜論訓】古者,人醇,工龎,商朴,女重。【註】女重,貞正無邪。

又【戰國策】軍重踵高宛。【註】重,輺重也。【前漢·張耳餘傳】從閒路絕其輺重。

又星名。【博雅】歲星謂之重星。

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重平縣,屬渤海郡。

又山名。【山海經】有重隂之山。

又木名。【博雅】重皮,厚朴也。
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柱勇切【正韻】直隴切,。【集韻】厚也,善也,愼也。【五音集韻】多也。【韻會】毛氏曰:凡物不輕而重,則上聲。因其可重而重之,與再重、鄭重,皆去聲。○按《說文》柱用切,厚也,卽與輕重義同。《集韻》柱勇切,愼也,卽與鄭重義同。上去雖有二音,無二義。古人三聲通用,必謂上去異訓,不可通押,此宋人拘泥之過也。

又【廣韻】直容切【韻會】傳容切,音褈。【廣韻】複也,疊也。【易·乾卦】九三重剛而不中。【疏】上下俱陽,故重剛也。【書·舜典】重華協于帝。【禮·禮器】天子之席五重,諸侯之席三重,大夫再重。【楚辭·九辯】豈不鬰陶而思君兮,君之門以九重。

又穀名。【詩·豳風】黍稷重穋。【傳】後熟曰重。【釋文】重,直容切,先種後熟曰重。

又作穜,音同。

又多也。【左傳·成二年】重器備。【註】重,猶多也。【釋文】直恭切。

又累也。【詩·小雅】無思不憂,祇自重兮。【箋】重,猶累也。【釋文】直龍切,又直用切。

又【爾雅·釋天】太歲在辛曰重光。【釋文】直龍切。

又地名。【左傳·僖三十一年】臧文仲往宿於重館。【註】高平方與縣西北有重鄕城。【釋文】直龍切。

又車名。【詩·衞風】猗重較兮。【傳】重較,卿士之車。【釋文】直恭切。

又屋承霤也。【禮·檀弓】池視重霤。【疏】重霤,屋承霤也,以木爲之。【釋文】直容切。

又地名。【左傳·襄十七年】衞孫蒯田于曹隧,飮馬于重丘。【註】重丘,曹邑。

又人名。【書·呂】乃命重黎。【傳】重卽羲,黎卽和。【釋文】直龍切。

又姓。【正字通】重黎之後,明有重省。

又神所依也。【禮·檀弓】重主道也。【註】始死未作主,以重主其神也。重旣虞而埋之,乃復作主。【疏】言始死作重,猶若吉祭本主之道。主者,吉祭,所以依神。在喪重亦所以依神,故云重主道也。

又【正韻】徒紅切,音同。與穜同。穀名。

又與童同。【禮·檀弓】與其鄰重汪踦往,皆死焉。【註】重當爲童未冠者之稱。【釋文】重,音同。

又【正韻】之仲切,音衆。【前漢·匈奴傳】不如重酪之便美。【註】重,乳汁也。本作潼。

又【韻補】叶直良切,音長。【道藏歌】神暢感寂庭,默思徹九重。靈歌理冥運,百和結朱章。

汉辞宝注解

《康熙字典》【重】字的古异体字:
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重】字音韵(读音):

--【唐韻】柱用切

--【韻會】儲用切,音緟。

--【韻會】柱勇切

--【正韻】直隴切,

--【廣韻】直容切

--【韻會】傳容切,音褈。

--【釋文】重,直容切

--【釋文】直恭切

--【釋文】直龍切

--又直用切

--【釋文】直龍切

--【釋文】直龍切

--【釋文】直恭切

--【釋文】直容切

--【釋文】直龍切

--【正韻】徒紅切,音同。

--【正韻】之仲切,音衆。

--【韻補】叶直良切,音長。

【重】字本义为分量大,与“轻”相对。

【重】字造字法为会意兼形声。

【重】字五行属火, 字形结构为单一, 可拆字为“千 里”。

【重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酉集下, 里部, 现代部首为里, 康熙笔画为9画, 简体笔画为9画。

【重】字异体字: 𡍴 𡍺 𡒀 𡔅 𡔌 𧝎 𨤣 𦌋
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重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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