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鞭】说文解字

~ 说文解字

拼音biān

篇目卷三
部首
字头
重文𠓥
注音卑連切

【鞭】字《说文解字》

《说文解字》许慎原文

驅也。从革𠊳聲。𠓥:古文𩌻。

《说文解字》大徐本原文

驅也。从革聲。,古文。卑連切

《说文解字注》

(鞭)毆也。毆,各本作驅,淺人改也,今正。毆上仍當有所以二字。尚書:鞭作官㓝。周禮條狼氏:掌執鞭而趨辟。凡誓,執鞭以趨於前,且命之。司市,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。左傳:誅屨於徒人費,弗得,鞭之見血。又公怒,鞭師曹三百。皆謂鞭所以毆人之物。以之毆人亦曰鞭。經典之鞭皆施於人,不謂施於馬。曲禮:乗路馬,載鞭策。左傳:左執鞭弭。馬不出者,助之鞭之。皆是假借施人之用爲施馬之偁,非若今人竟謂以杖馬之物杖人也。葢馬曰策,所以擊馬曰,以擊馬曰敇,本皆有正名,不曰鞭也。擊馬之用竹,毆人之鞭用革,故其字亦從竹、從革不同。自唐以下毆變爲,與驅同音。謂鞭爲捶馬之物,因改此毆爲驅,不知絕非字義。毆,捶擊物也。驅,馬馳也。从革聲。卑連切。十四部。

()古文鞭。從亼攴。

汉辞宝注解

『从革,聲』,指该字为形声字 ,【革】为形旁,【】为声旁。

【鞭】字《说文解字》读音解析:『聲』,即形声字中【】是声旁,一般为上古造字时读音。反切注音:『卑連』切。注:许慎《说文解字》原稿不含反切注音,现存切韵多为北宋徐铉引注《唐韵》反切所加。

“古文”,指战国时期秦以外的六国文字。

【鞭】字本义为皮制的马鞭。

【鞭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革、便声。

【鞭】字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革 便”。

【鞭】字收录于《说文解字》卷三, 革部, 现代部首为革, 笔画为18画。

【鞭】字异体字: 𠓠 𠓥 𩋸 𩌻 𩋹
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鞭】字释义《说文解字》许慎原文为依据后世流传版本还原东汉许慎原稿,《说文解字大徐本》原文为清代陈昌治依北宋徐铉『大徐本』重刊刻本《说文解字》,《说文解字注》为清代段玉裁以『大徐本』为底稿加注。

《说文解字》同篇目字(卷三)

《说文解字》同为(革)部的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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