挟书律


词语挟书律
拼音jiā shū lǜ
注音ㄒ一ㄝˊ ㄕㄨ ㄌㄩˋ
繁体挾書律

挟书律基本词义

“挟书律”是秦始皇在进行焚书时实行的一项法令:“敢有挟书者族”。

挟书律详细解释

挟书律[ jiā shū lǜ ]

⒈  秦始皇三十四年,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,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,颁布民间有私藏《诗》《书》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令。

挟书律网络解释

挟书律

“挟书律"是秦始皇在进行焚书时实行的一项法令:“敢有挟书者族”,即对收藏违禁书籍的人处以灭族的酷刑。“挟书律”和“焚书令”,都与欣赏和实践法家专制思想有关。西汉王朝初期,制度基本上是继承秦朝,"挟书律"也不例外。

挟书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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