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石鼓文】其來,鄭作䏏。
【】字字形结构为右上包围, 可拆字为“于(亐) 月”。
【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·未集, 肉部, 现代部首为月, 康熙笔画为9画, 简体笔画为7画。
【】字异体字:吁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䏏, 拼音为xū, 收录于康熙字典未集下, 肉部, 康熙笔画为9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玉篇】許于切。鄕名。
吁, 拼音为xū,yù, 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上, 口部, 康熙笔画为6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【唐韻】况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匈于切,音訏。【說文】驚也。【玉篇】疑怪之辭也。【廣韻】嘆也。【書·堯典】帝曰:吁嚚訟可乎。【詩·周南】云何吁矣。
摘, 拼音为zhāi, 收录于康熙字典卯集中, 手部, 康熙笔画为15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他歷切,音剔。【說文】拓果樹實也。一曰指近之也。【傅毅·舞賦】摘齊行列。【註】指摘行列。使整齊也。
陈, 拼音为chén, 收录于康熙字典戌集中, 阜部, 康熙笔画为11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軙敶【唐韻】直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池鄰切,音塵。【玉篇】列也,布也。【書·咸有一德】乃陳戒于德。【詩·小雅】饋八簋。
鞭, 拼音为biān, 收录于康熙字典戌集中, 革部, 康熙笔画为18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連切,音編。【說文】本作。驅也。【玉篇】笞也。馬箠也。【書·舜典】鞭作官。【傳】以鞭爲治官之。【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】左執鞭弭,右屬櫜鞬。【禮·曲禮】乗路馬,必朝服載鞭策,不敢授綏。【周禮·地官·司市】凡市入,則胥執鞭度守門。【史記·三皇紀】以赤鞭鞭草木。
誉, 拼音为yù, 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上, 言部, 康熙笔画为21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羊茹切,余去聲。【說文】稱也。【玉篇】聲美也。【易·坤卦】括囊无咎无譽。【註】譽者,過美之名。【詩·周頌】以永終譽。【箋】聲美也。【禮·表記】君子不以口譽人,則民作忠。【莊子·盜跖篇】好面譽人者,亦好背而毀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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