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判】康熙字典

~ 康熙字典

拼音pàn

篇目子集下
部首
字头
康熙笔画7画
部外笔画5画

【判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

又【增韻】半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媒氏】掌萬民之判。【註】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

又【周禮·秋官·朝士】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【註】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

又【前漢·翟方進傳】天地判合。【註】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

又斷也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試身言書判。

又【韻會】宰相出典州曰判。

又通作牉。【字林】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【儀禮·喪服禮】夫妻牉合。

又通作泮。【史記·陸賈傳】自天地剖泮。

汉辞宝注解

《康熙字典》【判】字的通假字:
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判】字音韵(读音):

--【正韻】普半切,音泮。

【判】字本义为分,分开。

【判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刂、半声。

【判】字五行属金, 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半 刂”。

【判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子集下, 刀部, 现代部首为刂, 康熙笔画为7画, 简体笔画为7画。

【判】字异体字:
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判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
您可能想查看的字

《康熙字典》同篇目字(子集下)

《康熙字典》同为(刀)部的字

康熙笔画同为7画的字


汉辞宝©2024 www.hancibao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