材 ~ 康熙字典
【材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唐韻】昨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牆來切,
音才。【說文】木梃也。徐曰:木勁直堪入於用者。【孟子】材木不可勝用。
又【周禮·地官】委人掌斂疏材。【疏】材是木實,榛栗之屬。
又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五材: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也。
又六材:木工、金工、皮工、設色之工、刮磨之工、搏埴之工也。
又【太宰之職】百工飭化八材:珠、象、玉、石、土、金、革、羽也。
又與才同。【書·咸有一德】任官惟賢材。
又與財通。【孟子】有達財者。
又質性也。【中庸】必因其材而篤焉。
又【集韻】昨代切,音在。材具也。
又叶前西切,音齊。【劉向·列女傳】妻往說公,陳其幹材,列言勞苦。公遂釋之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材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唐韻】昨哉切
--【正韻】牆來切,
音才。
--【集韻】昨代切,音在。
--又叶前西切,音齊。
【材】字本义为木材,木料。
【材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木、才声。
【材】字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木 才”。
【材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辰集中, 木部, 现代部首为木, 康熙笔画为7画, 简体笔画为7画。
【材】字异体字:扐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材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


【唐韻】居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居吟切,
珠在足,蛛珠在腹,皆不及蚌珠。【沈懷遠·南越志】珠有九品,寸五分以上至寸八九分者爲大品,有光彩,一邊小平似覆釜者名璫珠,璫珠之次名走珠,走珠之次爲滑珠,滑珠之次爲磊砢珠,磊砢珠之次爲官珠雨珠,官雨珠之次爲稅珠,稅珠之次爲蔥珠。見續博物志。【書·禹貢】淮夷
珠曁魚。【周禮·天官·玉府】若合諸侯,則共珠槃玉敦。
【唐韻】【正韻】魚欲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虞欲切,
【唐韻】古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各核切,
經】作艻。【註】猶成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