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, 拼音为pà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下, 刀部, 康熙笔画为7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
【胖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普半切,音判。【說文】半體肉。【玉篇】牲之半體。【韻會】胖之言片也,析肉意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內饔】凡掌共羞脩
膴胖骨鱐,以待共膳。【註】胖,如脯而腥者。【禮·內則·脯羹兔醢糜膚註】膚或爲胖。【釋文】胖,音判。
又【增韻】脅側薄肉。【禮·內則】鵠鴞胖。【註】鵠鴞胖,謂脅側薄肉也。
又【集韻】一曰廣肉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蒲官切,音槃。大也。【禮·大學】心廣體胖。【註】胖,猶大也。【釋文】胖,步丹反。【朱註】安舒也。
又【集韻】補綰切,音版。夾脊肉。
汉辞宝注解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胖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