値, 拼音为zhí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中, 人部, 康熙笔画为10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直吏切,音治。【說文】措也。
【直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除力切【集韻】逐力切,音値。【說文】正見也。【博雅】正也。【玉篇】不曲也。【易·坤卦】直其正也。【書·洪範】王道正直。
又準當也。【禮·投壺】馬各直其算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以白鹿皮爲皮幣,直四十萬。
又【增韻】當也。【儀禮·士冠禮】主人立于阼階下,直東序西面。【疏】謂當堂上東序牆也。
又伸也。【孟子】枉尺而直尋。
又【玉篇】侍也。【晉書·羊祜傳】悉統宿衞,入直殿中。
又順也。【詩·鄭風】洵直且侯。
又猶宜也。【詩·魏風】爰得我直。
又猶但也。【孟子】直不百步耳。
又猶故也。【史記·留侯世家】張良嘗遊下邳,圯上有一老父至良所,直墮其履圯下。
又埋枉曰直。【韓愈·王仲舒墓誌】公知制誥友人得罪公,獨爲直其冤。
又直來,無事而來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十七年】直來曰來。
又【禮·月令】田事旣畢,先定準直,農乃不惑。【疏】準謂輕重平均,直謂繩墨得中也。
又骨直,謂强毅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工人】骨直以立。
又語發聲。【史記·龜筴傳】神龜知吉凶,而骨直空枯。【正義曰】直,語發聲也。
又柄也。【禮·明堂位】玉豆雕篹。【註】篹,籩屬,雕刻飾其直者也。【疏】雕鏤其柄。
又殖也。【揚子·太經】直,東方也,春也。質而未有文也。【註】直之言殖也。萬物甲始出殖立,未有枝葉也。
又【揚子·方言】袒飾謂之直袊。【註】婦人初嫁所著上衣,直袊也。
又【韻會小補】器直,曲尺也。梓人用之。
又官名。【鄧析子轉辭篇】湯有司直之人。
又【通典】漢時繡衣直指,卽秦時御史大夫。
又直人,邑名。【左傳·昭二十三年】劉子取直人。
又泉名。【公羊傳·昭五年】直泉者何,涌泉也。
又門名。【三輔黃圖】長安城西出第二門曰直城門。
又姓。漢有直不疑。
又【諡法】肇敏行成曰直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直吏切【正韻】直意切,音治。與値通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直夜潰圍。【註】直,讀曰値。當也。【索隱曰】古字例以直爲値。【前漢·酷吏傳】無直甯成之怒。【史記】作値。
又物價曰直。【北史·齊景思王傳】食雞羹,何不還他價直也。
又傭作得錢亦曰直。【柳宗元·送薛存義序】向使傭一夫於家,受若直,怠若事,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。
又叶直略切,音著。【樂府·焦仲卿妻詩】命如南山石,四體康且直。阿母得聞之,零淚應聲落。
又叶直六切,音逐。【楚辭·九章】令五帝以折中兮,戒六神與嚮服。俾山川以備御兮,命咎繇使聽直。 【六書正譌】从从十目。,古隱字。十目所視,雖隱亦直。會意。俗作直,非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【直】字的古异体字: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直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唐韻】除力切
--【集韻】逐力切,音値。
--【韻會】直吏切
--【正韻】直意切,音治。
--又叶直略切,音著。
--又叶直六切,音逐。
【直】字本义为不弯曲,与“枉”、“曲”相对。
【直】字造字法为会意:从十、从目。
【直】字五行属火, 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十 且”。
【直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午集中, 目部, 现代部首为目, 康熙笔画为8画, 简体笔画为8画。
【直】字异体字:值 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直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