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果】康熙字典

~ 康熙字典

拼音gu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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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头
康熙笔画8画
部外笔画4画

【果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古火切,音裹。【說文】木實也。从木,象果形在木之上。【易·說卦】乾爲天,爲木果。【註】果實著木,有似星之著天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甸師共野果蓏之屬。【應劭曰】木曰果,草曰蓏。【張晏曰】有核曰果,無核曰蓏。

又勝也,尅也。【左傳·宣二年】殺敵爲果,致果爲毅。

又決也。【禮·內則】將爲善思,貽父母令名必果。

又驗也。【宋書·后妃傳】今果然矣。

又釋氏因果。【隋書·經籍志】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。

又果然,獸名。【宋國史補】揚州取一果然,數十果然可得。

又【爾雅·釋蟲】果蠃,蒲盧。【疏】細腰蠭也。

又與惈通。【左思·吳都賦】風俗以韰果爲嫿。【方言】惈,勇也,古字通。
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苦果切。音顆。果然。飽貌。【莊子·逍遙遊】三餐而反,腹猶果然。

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同婐。女侍也。【孟子】二女果。

又通裸。【廣韻】赤體也。
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與祼通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大賔客則攝而載果。【小宗伯】辨六彝之名物,以待果將。

又魯火切,音臝。【周禮·春官·宗伯】龜人掌六龜之屬,東龜曰果屬。字从田从木,今趨便作果,俗作菓,非。

汉辞宝注解
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果】字音韵(读音):

--【正韻】古火切,音裹。

--【韻會】苦果切

--又魯火切,音臝。

【果】字本义为果子,果实。这个意义后来曾写作“菓”。

【果】字五行属木, 字形结构为嵌套, 可拆字为“日 木”。

【果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辰集中, 木部, 现代部首为木, 康熙笔画为8画, 简体笔画为8画。

【果】字异体字: 𣐭 𤬁
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果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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