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字彙】同弦。
【】字字形结构为左中右, 可拆字为“弓 糸”。
【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寅集下, 弓部, 现代部首为弓, 康熙笔画为12画, 简体笔画为12画。
【】字异体字:弦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弦, 拼音为xiá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寅集下, 弓部, 康熙笔画为8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廣韻】【正韻】戸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戸千切,音賢。【說文】弓弦也。从弓,象絲軫之形也。【儀禮·鄕射禮】有司左執弣,右執弦而授弓。
舟, 拼音为zhōu, 收录于康熙字典未集下, 舟部, 康熙笔画为6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職流切【韻會】之由切,音周。【說文】船也。【釋名】舟言周流也。【易·繫辭】刳木爲舟,剡木爲楫。舟楫之利,以濟不通。【書·說命】若濟巨川,用汝作舟楫。【爾雅·釋水】天子造舟。【註】比船爲橋。【又】諸侯維舟。【註】維連四船。【又】大夫方舟。【註】倂兩船。【又】士特舟。【註】單船。【揚子·方言】關西謂之船,關東謂之舟。今吳越皆謂之船。【世本】黃帝臣共鼓貨狄,刳木爲舟。【呂氏春秋】虞姁作舟。【山海經】滛梁生番禺,是始爲舟。【物理論】化〈彳瓜〉作舟。【束皙·發蒙記】伯盆作舟。
菊, 拼音为jú, 收录于康熙字典申集上, 艸部, 康熙笔画为14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韻會】居六切,音掬。古作蘜、鞠。【爾雅】蘜,治蘠也。【郭註】今之秋華菊。【禮·月令】鞠有黃華。【屈原·離騷】夕餐秋菊之落英。
摄, 拼音为shè,niè, 收录于康熙字典卯集中, 手部, 康熙笔画为22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書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失涉切,音歙。【說文】引持也。【左傳·成十六年】請攝飮焉。【魯語】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,使長監於世,故能攝固,不解以久。【前漢·張耳餘傳】吏嘗以過笞餘,餘欲起,耳攝使受笞。
烟, 拼音为yā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中, 火部, 康熙笔画为10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烏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因蓮切【正韻】因肩切,音燕。【說文】本作煙。詳煙字註。【荀子·富國篇】鳧雁若烟海。
毙, 拼音为bì, 收录于康熙字典卯集下, 攴部, 康熙笔画为18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集韻】毗祭切。【爾雅·釋言】斃,踣也。【註】前覆。【禮·檀弓】射之,斃一人。【註】斃,仆也。【釋文】斃,亦作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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