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廣韻】同怨。
【㤪】字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一 怨”。
【㤪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卯集上, 心部, 现代部首为心, 康熙笔画为10画, 简体笔画为10画。
【㤪】字异体字:怨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㤪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怨, 拼音为yuà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卯集上, 心部, 康熙笔画为9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【唐韻】於願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紆願切,音苑。【說文】恚也。【廣韻】恨也。【增韻】仇也,讎也。
贡, 拼音为gòng, 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中, 貝部, 康熙笔画为10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古送切,攻去聲。【說文】獻功也。【書·禹貢序】禹別九州,隨山濬川,任土作貢。【傳】任其土地所有,定其貢賦之差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以九貢致邦國之用。【禮·曲禮】五官致貢曰享。【註】貢,功也。
十, 拼音为shí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下, 十部, 康熙笔画为2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韻會】是執切【集韻】寔入切【正韻】寔執切,音拾。【說文】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【易·繫辭】天九地十。【前漢·韓安國傳】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
帜, 拼音为zhì, 收录于康熙字典寅集中, 巾部, 康熙笔画为15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昌志切,音熾。【說文】旌旗之屬。【廣韻】旗幟。【字詁】標也。【廣雅】旛也。【史記·高祖紀】旗幟皆赤。【前漢·淮隂侯傳】拔趙幟,樹漢赤幟。【註】索隱曰:幟帛長丈五,廣半幅。
余, 拼音为yú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中, 人部, 康熙笔画为7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以諸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羊諸切【正韻】雲居切,音餘。【說文】語之舒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我也。
轻, 拼音为qīng, 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下, 車部, 康熙笔画为14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【廣韻】去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牽盈切【正韻】丘京切,音卿。【說文】輕車也。【廣韻】重之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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