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集韻】勇,本作勈。
【勈】字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甬 力”。
【勈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子集下, 力部, 现代部首为力, 康熙笔画为9画, 简体笔画为9画。
【勈】字异体字:勇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勈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勇, 拼音为yǒng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下, 力部, 康熙笔画为9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余隴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尹竦切,音涌。【說文】氣也。一曰健也。从力,甬聲。【玉篇】果決也。【廣韻】猛也。【增韻】銳也,果敢也。《左傳·文二年》共用之謂勇。【論語】勇者不懼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慈故能勇,儉故能廣。
咏, 拼音为yǒng, 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上, 口部, 康熙笔画为8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爲命切,音泳。【說文】本作詠,歌也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彈琴其中,以咏先王之風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適饌省醴,養老之珍具,遂發咏焉。【註】發咏,謂以樂納之。
炮, 拼音为páo,bāo,pào, 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中, 火部, 康熙笔画为9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薄交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蒲交切,音庖。同炰。【說文】毛炙肉也。【廣韻】一曰裹物燒也。【詩·小雅】炮之燔之。【傳】毛曰炮。加火曰燔。【疏】此述庶人之禮,當是合毛而炮之。【禮·內則】炮取豚若將。【註】炮者,以塗燒之爲名也。【禮運】以炮以燔。【註】炮裹之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封人】毛炮之豚。【註】爓去其毛而炮之,以備八珍。按註疏,合毛,去毛總曰炮。廣韻止訓合毛炙物,義猶未全。
准, 拼音为zhǔ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下, 冫部, 康熙笔画为10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俗準字。【正字通】字林準與准同。正韻軫韻準准二字存,當卽準字重文。
代, 拼音为dài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中, 人部, 康熙笔画为5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徒耐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待戴切【正韻】度耐切,音岱。更也,替也。【書·臯陶謨】天工人其代之。【莊子·逍遙遊】許由曰:庖人雖不治庖,尸祝不越俎而代之。
胁, 拼音为xié, 收录于康熙字典未集下, 肉部, 康熙笔画为12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虛業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迄業切,音熁。【說文】兩膀也。【玉篇】身左右兩膀。【廣韻】胷脅。【增韻】腋下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醢豚拍魚醢註】拍爲膊,謂脅也。【晉語】重耳過曹,聞其駢脅,欲觀其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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