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集韻】【類篇】符分切。同焚。詳焚字註。
又【集韻】蒲悶切【類篇】符悶切,音坌。【集韻】火豔。或作燌。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炃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類篇】符分切
--【集韻】蒲悶切
--【類篇】符悶切,音坌。
【炃】字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分 火”。
【炃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巳集中, 火部, 现代部首为火, 康熙笔画为8画, 简体笔画为8画。
【炃】字异体字:燌 焚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炃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焚, 拼音为fé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中, 火部, 康熙笔画为12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燔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符分切,音汾。【玉篇】燒也。【集韻】火灼物也。【書·胤征】玉石俱焚。【易·離卦】焚如。【春秋·桓七年】焚咸丘。【註】焚,火田也。【禮·月令】仲春毋焚山林。
燌, 拼音为fé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中, 火部, 康熙笔画为16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符分切,音汾。【王充·論衡】中身則皮膚灼燌。 【玉篇】本作焚。
坌, 拼音为bèn, 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中, 土部, 康熙笔画为7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蒲悶切,音。塵也,聚也,也。【司馬相如·哀秦二世賦】登陂陀之長阪,坌入曾宮之嵯峨。【後漢·禰衡傳】飛詞聘辯,溢氣坌湧。【唐書·儒學傳】坌集京師。
葵, 拼音为kuí, 收录于康熙字典申集上, 艸部, 康熙笔画为15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渠追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惟切【正韻】渠爲切,音鄈。【玉篇】菜名。【詩·豳風】七月烹葵及菽。【儀禮·士虞禮】記註:夏秋用生葵。【王禎·農書】葵,陽草也,爲百菜之主,備四時之。【爾雅翼】天有十日,葵與之終始,故葵从癸。《左傳·成十七年》,鮑莊子之知不如葵,葵猶能衛其足。杜預註葵傾葉向日,以蔽其根。
捡, 拼音为jiǎ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卯集中, 手部, 康熙笔画为17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良冉切【集韻】力冉切,音斂。【說文】拱也。
克, 拼音为kè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下, 儿部, 康熙笔画为7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〔古文〕【廣韻】苦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乞得切,音刻。【說文】肩也。【徐曰】肩,任也。任者,又負荷之名也。能勝此物謂之克也。【易·大有】公用享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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