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罸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房越切,音伐。【說文】辠之小者。从刀从詈。未以刀有所賊,但持刀罵詈,則應罰。【春秋·元命包】罔言爲詈,刀詈爲罰。罰之言罔陷於害。【易·豫卦】則罰淸而民服。【書·呂】五不,正於五罰。【傳】出金贖罪。【周禮·地官·司救】凡民之有衺惡者,三讓而罰。【註】罰謂撻擊之也。
又【韻補】叶扶廢切【江淹·齊高帝誄】綴機剟賊,輕章削罰。矜廣慈,合賤兼愛。愛字音炁。○按《說文》在刀部,今倂入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未收录汉字“罸”,以上内容为“罸”的异体字“罰”字头。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罸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韻會】房越切,音伐。
--【韻補】叶扶廢切
【罸】字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四 討”。
【罸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未集中, 网部, 现代部首为罒, 康熙笔画为15画, 简体笔画为15画。
【罸】字异体字:罰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罸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