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謄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徒登切,音騰。【說文】迻書也。【徐曰】謂移寫之也。【玉篇】傳也。【正韻】移書傳鈔也。【元史·選舉志】謄錄試卷,每行移文字,皆用朱書。
又人名。崇謄,見【宋史·宗室表】。 本从舟。俗从月,誤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謄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正韻】徒登切,音騰。
【謄】字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月(朕) 言(誊)”。
【謄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酉集上, 言部, 现代部首为言, 康熙笔画为17画, 简体笔画为17画。
【謄】字异体字:誊 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謄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