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遇十三首▪熊貙不相啖

[清代] 朱鹤龄

韵脚:"阳"韵


熊貙不相啖,枭獍不自戕。

人则甚于斯,生理安得长。

儒教发大冢,阴符蓄不祥。

古圣贪所务,遂开后世殃。

伤物无独利,愚者乃争强。

干戈终未巳,劝君且后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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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

朱鹤龄,清代,1606-1683

(1606—1683)明末清初江南吴江人,字长孺,号愚庵。明诸生。入清,弃科举。学问长于说经,与钱谦益、吴伟业、朱彝尊、毛奇龄、万斯同等都有交往,与徐乾学亦相酬答,深得一时名流切磋之益。有《尚书埤传》、《禹贡长笺》、《诗经通义》、《读左日钞》等著作,又为杜甫、李商隐两家诗作注,另有《愚庵小集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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