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校】康熙字典

~ 康熙字典

拼音xiào,jiào

篇目辰集中
部首
字头
康熙笔画10画
部外笔画6画

【校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【正韻】古孝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效切,音敎。【說文】木囚也。【徐曰】校者,連木也。【易·噬嗑】屨校滅趾。【疏】謂梏其行,卽械也。

又角也,報也。【論語】犯而不校。

又考校。【禮·學記】比年入學,中年考校。

又比校。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比官府之具。【註】比校次之。【疏】使知善惡足否也。

又檢校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貫朽而不可校。

又遮木以闌禽獸曰校。【漢成帝紀】大校獵。

又訂書曰校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詔向校中五經秘書。

又【小爾雅】戰交曰校。

又【唐韻】【韻會】胡敎切【集韻】後敎切【正韻】胡孝切,音效。學宮名。夏曰校。校者,敎也,鄕學爲校。【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】鄭人游于鄕校,以論執政。【前漢·平帝紀】郡國曰學,侯國曰校。

又支木爲欄格以養馬曰校。【周禮·夏官·校人之職】六廏成校,校有左右,爲十二閑。

又軍部有闌格者亦曰校。【前漢·百官表】司隷校尉,城門校尉。【法志】內增七校。【釋名】校,號也。將帥號令之所在也。

又姓。【統譜】唐校傑,天寶中士曹。

又【集韻】吉巧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古巧切,音絞。疾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《弓人》:引之則縱,釋之則不校。

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何交切,音肴。枋也。豆中央直者爲校。【禮·祭統】夫人薦豆執校。

又【集韻】下巧切,音骹。几足也。俎几之下橫木爲足者。【禮·士昏禮】主人拂几授校。【註】胡飽切。

又【集韻】丘交切,音敲。義同。

汉辞宝注解

《康熙字典》【校】字的古异体字:
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校】字音韵(读音):

--【正韻】古孝切

--【韻會】居效切,音敎。

--【韻會】胡敎切

--【集韻】後敎切

--【正韻】胡孝切,音效。

--【集韻】吉巧切

--【正韻】古巧切,音絞。

--【類篇】何交切,音肴。

--【集韻】下巧切,音骹。

--【集韻】丘交切,音敲。

【校】字本义为古代拘囚犯人的刑具。

【校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木、交声。

【校】字五行属木, 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木 交”。

【校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辰集中, 木部, 现代部首为木, 康熙笔画为10画, 简体笔画为10画。

【校】字异体字: 𤲽 𨬛
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校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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