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置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〔古文〕【廣韻】陟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竹吏切【正韻】知意切,音智。【說文】赦也。【註】徐鍇曰:从直,與罷同意。置之則去之也。
又【玉篇】立也。【廣韻】設也。【書·說命】王置諸其左右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三曰廢置,以馭其吏。【註】退其不能者,舉賢而置之祿。【前漢·周勃傳】不知置辭。【註】師古曰:置,立也。
又【玉篇】安置也。
又【廣雅】郵置,關驛也。【前漢·曹參傳】取狐父祁善置。【註】師古曰:置,若今之驛也。
又【集韻】直吏切,音㯰。樹也。周禮,凡試廬事,置而搖之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【置】字的古异体字: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置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廣韻】陟吏切
--【韻會】竹吏切
--【正韻】知意切,音智。
--【集韻】直吏切,音㯰。
【置】字本义为赦罪,释放。
【置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四、直声。
【置】字五行属火, 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四 直”。
【置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未集中, 网部, 现代部首为罒, 康熙笔画为14画, 简体笔画为13画。
【置】字异体字: 寘 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置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