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芳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敷方切,音妨。【說文】香草也。【屈原·離騷】雜杜蘅與芳芷。【註】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又【玉篇】芬芳,香氣貌。【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】芳香芬烈。
又【屈原·離騷】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【註】芳,德之臭也。【晉書·元帝紀】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又【韻會】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又姓。【通志·氏族略】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【韻學集成】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芳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正韻】敷方切,音妨。
【芳】字本义为花草。
【芳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艹、方声。
【芳】字五行属木, 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艹 方”。
【芳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申集上, 艸部, 现代部首为艹, 康熙笔画为10画, 简体笔画为7画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芳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