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, 拼音为pà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下, 刀部, 康熙笔画为7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
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
𬌒 ~ 康熙字典
AI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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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字未被《康熙字典》收录。

氣。【戰國策】頓子曰:韓,天下之咽喉。【集韻】或作胭㖶
。
【廣韻】息移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相支切,
曰斯。【詩·
【唐韻】魚怯切【集韻】逆怯切,
謂之寸口。从又从一。【徐曰】一者,記手腕下一寸。此指事也。【家語】布指知寸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一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