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所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疏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爽阻切,數上聲。【說文】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又處所。【詩·鄭風】獻于公所。
又【商頌】及爾斯所。
又【漢制】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【蔡邕·獨斷】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又【關西方言】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【書·無逸】君子所其無逸。
又【召誥】王敬作所。
又語辭。【論語】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又誓辭。【論語】予所否者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又指物之辭。【禮·檀弓】其高可隱也。【註】謂高四尺所。【前漢·疏廣傳】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【註】幾所,猶幾許也。【張良傳】父去里所復還。【註】里所,猶里許也。
又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又叶襄里切,音徙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【所】字的古异体字: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所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唐韻】疏舉切
--【韻會】爽阻切,數上聲。
--又叶襄里切,音徙。
【所】字本义为伐木声。
【所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右形左声。
【所】字五行属金, 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户(戶) 斤”。
【所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卯集中, 戶部, 现代部首为户, 康熙笔画为8画, 简体笔画为8画。
【所】字异体字: 㪽 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所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