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】康熙字典

~ 康熙字典

拼音àn

篇目辰集中
部首
字头
康熙笔画10画
部外笔画6画

【案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
【唐韻】烏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於旰切【正韻】於幹切,音按。【說文】几屬。【徐曰】案,所凭也。【周禮·天官】王大旅上帝,則張氊案。朝日祀五帝,設重帟重案。

又食器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夫人享諸侯,案十有二寸。【註】玉案十有二列也。

氣之法有木案。【後漢·歷志】爲室三重,密布緹縵,室中以木爲案。

又界也。【齊語】參國起案。

又次第也。【史記·高帝紀】吏民皆案堵如故。

又作按,考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案之當今之務。【丙吉傳】無所案驗。

又撫也。【史記·孟嘗君傳】案劒以前。

又【正字通】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。

又著書起義亦曰案。

又【集韻】一曰木名。

又叶伊甸切,音宴。【歐陽脩·讀書詩】初如兩軍交,乗勝方酣戰。至哉天下樂,終日在書案。

汉辞宝注解
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案】字音韵(读音):

--【唐韻】烏旰切

--【韻會】於旰切

--【正韻】於幹切,音按。

--又叶伊甸切,音宴。

【案】字本义为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。

【案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木、安声。

【案】字五行属土, 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安 木”。

【案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辰集中, 木部, 现代部首为木, 康熙笔画为10画, 简体笔画为10画。

【案】字异体字: 𥞬
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案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
您可能想查看的字

《康熙字典》同篇目字(辰集中)

《康熙字典》同为(木)部的字

康熙笔画同为10画的字


汉辞宝©2024 www.hancibao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