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】说文解字

~ 说文解字

拼音àn

篇目卷六
部首
字头
注音烏旰切

【案】字《说文解字》

《说文解字》许慎原文

几屬。从木安聲。

《说文解字》大徐本原文

几屬。从木安聲。烏旰切

《说文解字注》

(案)几屬。考工記。玉人之事。案十有二寸。棗栗十有二列。大鄭云。案、玉案也。後鄭云。案、玉飾案也。棗栗實於器。乃加於案。戴先生云。案者、棜禁之屬。儀禮注曰。棜之制。上有四周。下無足。禮器注曰。禁、如今方案。隋長。局足。高三寸。此以案承棗栗。宜有四周。漢制小方案局足。此亦宜有足。按許云几屬、則有足明矣。今之上食木槃近似。惟無足耳。楚漢春秋。淮陰侯謝武涉。漢王賜臣玉案之食。後漢書梁鴻傳。妻爲具食。不敢於鴻前仰視。舉案齊睂。方言曰。案、陳楚宋魏之閒謂之?。自關而東謂之案。後世謂所凭之几爲案。古今之變也。從木。安聲。烏旰切。十四部。

汉辞宝注解

『从木,安聲』,指该字为形声字 ,【木】为形旁,【安】为声旁。

【案】字《说文解字》读音解析:『安聲』,即形声字中【安】是声旁,一般为上古造字时读音。反切注音:『烏旰』切。注:许慎《说文解字》原稿不含反切注音,现存切韵多为北宋徐铉引注《唐韵》反切所加。

【案】字本义为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。

【案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木、安声。

【案】字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安 木”。

【案】字收录于《说文解字》卷六, 木部, 现代部首为木, 笔画为10画。

【案】字异体字: 𥞬
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案】字释义《说文解字》许慎原文为依据后世流传版本还原东汉许慎原稿,《说文解字大徐本》原文为清代陈昌治依北宋徐铉『大徐本』重刊刻本《说文解字》,《说文解字注》为清代段玉裁以『大徐本』为底稿加注。

《说文解字》同篇目字(卷六)

《说文解字》同为(木)部的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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