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加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唐韻】古牙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居牙切,音家。【說文】語相增加也。从力口。【徐曰】會意。【爾雅·釋詁】重也。【註】重也。【玉篇】益也。【論語】又何加焉。
又【廣韻】上也,陵也。【論語】吾亦欲無加諸人。【註】陵也。
又【增韻】施也,著也。【禮·冠義】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。
又【韻補】叶居何切,音哥。【東方朔·七諫】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,馬蘭踸踔而日加。棄捐葯芷與杜衡兮,余奈世之不知芳何。
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【三略】柔有所設,剛有所施。弱有所用,彊有所加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加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唐韻】古牙切
--【正韻】居牙切,音家。
--【韻補】叶居何切,音哥。
--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
【加】字本义为添枝加叶说假话、虚报。
【加】字造字法为会意:从力、从口。
【加】字五行属木, 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力 口”。
【加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子集下, 力部, 现代部首为力, 康熙笔画为5画, 简体笔画为5画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加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