篸 ~ 康熙字典
【篸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集韻】疏簪切,音森。【說文】差也。一曰竹長貌。
又【集韻】初簪切,音梫。篸
,竹貌。
又洞簫也。【楚辭·九歌】吹參差兮誰思。【註】參差,洞簫。一作篸
。【風俗通】舜作簫,其形參差,象鳳翼參差不齊之貌。【洞簫賦】吹參差而入道德。
又【廣韻】作含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祖含切。
同簪。【博雅】
謂之簪。或作
,或作篸。【韓愈·送桂州嚴大夫詩】江作靑羅帶,山爲碧玉篸。
又【廣韻】側岑切【集韻】緇岑切,
音斟。同鍼、針,所以綴衣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
作紺切。【篇海】簪去聲,以針篸物也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篸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集韻】疏簪切,音森。
--【集韻】初簪切,音梫。
--【廣韻】作含切
--【正韻】祖含切
--【廣韻】側岑切
--【集韻】緇岑切,
音斟。
--【集韻】
作紺切
【篸】字字形结构为上下, 可拆字为“竹 參”。
【篸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未集上, 竹部, 现代部首为彡, 康熙笔画为17画, 简体笔画为17画。
【篸】字异体字:撍
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篸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

【廣韻】蘇彫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先彫切,
。【禮·月令】仲夏之月,命樂師均琴瑟管簫。【蔡邕·月令章句】簫長則濁,短則淸。以蠟蜜實其底而增減之,則和管而成音,無所復調,當與琴瑟相參。【周禮·春官】笙師掌敎龡簫。【爾雅·釋言】大簫謂之言,小者謂之筊。【疏】李巡曰:大簫,聲大者言言也。小者聲揚而小,故言筊。筊,小也。郭璞曰:簫,一名籟。【莊子·寓言篇】顏成子遊謂南郭子綦曰:汝聞人籟,而未聞地籟。汝聞地籟,而未聞天籟。【註】郭象曰:籟,簫也。【前漢·元帝紀贊】鼓琴瑟,吹洞簫。【註】如淳曰:洞簫,簫之無底者。【段龜龍·涼州記】呂纂,咸寧二年,人發張駿冢,得玉簫。【丹陽記】江寧縣南三十里有慈姥山,積石臨江,上生簫管竹,圓緻異于他處,自泠倫採竹嶰谷,其後惟此簳見珍,故歷代常給樂府,而俗呼曰鼓吹山。 【正韻】亦作箾。
【廣韻】側吟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緇岑切【正韻】緇深切,
瓜果酒炙,祀牛女。妃嬪各執九孔針,五色線,向月穿之,過者爲得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