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诗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書之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申之切,始平聲。【說文】志也。【釋名】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【書·舜典】詩言志。【傳】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【詩·國風·關雎序】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誦其言,謂之詩。【舊唐書·經籍志】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又六詩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師】敎六詩。【疏】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【鄭康成·六藝論】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又樂章也。【荀子·勸學篇】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【註】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又【類篇】承也,持也。【禮·內則】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【註】詩之言承也。【疏】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又姓。【後漢·南蠻傳】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又【字彙補】讀作誅。【荀子·王制篇】修憲令,審詩商。【註】詩商,當爲誅賞。【樂論篇】作審誅賞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未收录汉字“诗”,以上内容为“诗”的繁体字“詩”字头。
《康熙字典》【诗】字的古异体字: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诗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唐韻】書之切
--【正韻】申之切,始平聲。
【诗】字本义为诗歌。
【诗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讠、寺声。
【诗】字五行属金, 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讠 寺”。
【诗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酉集上, 言部, 现代部首为讠, 康熙笔画为13画, 简体笔画为8画。
【诗】字异体字:詩 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诗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