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旗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之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
音奇。【說文】熊旗五游,以象罰星,士卒以爲期。【釋名】熊虎爲旗,軍將所建,象其猛如虎,與衆期其下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司常】熊虎爲旗。【又】師都建旗。【註】畫熊虎者,鄕遂出軍賦,象其守猛莫敢犯也。
又【左傳·閔二年】佩衷之旗也。【註】旗,表也。
又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東北曲十二星曰旗。【註】兩旗者,左旗九星,在河鼓左也。右旗九星,在河鼓右也。皆天之鼓旗,所以爲旌表。
又姓。【廣韻】齊卿子旗之後,漢有九江太守旗光。
又與箕同。【荀子·富國篇】則國安於盤石,壽於旗翼。【註】旗,讀爲箕。箕翼,二十人宿名。
又【韻補】叶渠尤切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乗輚輅,登龍舟,張鳳蓋,建華旗。○按《說文》旗从㫃其聲,訓熊旗五游,以象罰星,士卒以爲期也。旂从㫃,斤聲,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。分旗,旂爲二。《正字通》云:周禮九旗所畫異物,所建異名,各有等差。雖旌旄之通稱,而制度自別,未可合爲一也。
汉辞宝注解
《康熙字典》所收录【旗】字音韵(读音):
--【韻會】渠之切
--【正韻】渠宜切,
音奇。
--【韻補】叶渠尤切
【旗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方、其声。
【旗】字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方(㫃) 其”。
【旗】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卯集下, 方部, 现代部首为方, 康熙笔画为14画, 简体笔画为14画。
【旗】字异体字:㫅
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旗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


也。【註】徐曰:自後及之也。【廣韻】逐也。俗作趂。【集韻】或作
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