杖, 拼音为zhàng, 收录于说文解字卷六, 木部, 《说文解字》原文:持也。从木丈聲。直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别作仗,非是。
【丈】字《说文解字》
《说文解字》许慎原文
十尺也。从又持十。
《说文解字》大徐本原文
十尺也。从又持十。直兩切
《说文解字注》
(丈)十尺也。从又持十。夫部曰。周制八寸爲尺。十尺爲丈。人長八尺。故曰丈夫。然則伸臂一尋。周之丈也。故从又持十。直㒳切。十部。
汉辞宝注解
【丈】字《说文解字》读音解析:反切注音:『直兩』切。注:许慎《说文解字》原稿不含反切注音,现存切韵多为北宋徐铉引注《唐韵》反切所加。
【丈】字本义为长度单位,十尺。
【丈】字造字法为会意。
【丈】字字形结构为单一, 可拆字为“一(丈) 丶”。
【丈】字收录于《说文解字》卷三, 十部, 现代部首为一, 笔画为3画。
【丈】字异体字:
杖。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丈】字释义《说文解字》许慎原文为依据后世流传版本还原东汉许慎原稿,《说文解字大徐本》原文为清代陈昌治依北宋徐铉『大徐本』重刊刻本《说文解字》,《说文解字注》为清代段玉裁以『大徐本』为底稿加注。


部, 《说文解字》原文:舌也。象形。舌體
,古文通从彳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