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, 拼音为pàn, 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下, 刀部, 康熙笔画为7画, 《康熙字典》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
【伴】字《康熙字典》
《康熙字典》原文
【廣韻】蒲管切,盤上聲。侶也,依也,陪也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薄半切,盤去聲。義同。宋時有館伴使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普半切,音判。【詩·大雅】伴奐爾游矣。【註】伴奐,閒暇意。
又【韻補】叶皮變切,音卞。【楚辭·九章】衆駭遽以離心兮, 又何以爲此伴也。同極而異路兮,又何以爲此援也。援音是願。
汉辞宝注解
(注)参考资料:以上【伴】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《康熙字典》内府刻本,即武英殿版。